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 自7月1日起,希望到技术工种岗位就业的劳动者,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参加招工。这是劳动保障部近日出台的招工新规定。
按照规定,全国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及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规定指出,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我国已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并向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5种。
规定说,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及职业培训机构的毕业生、结业生,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到技术工种岗位就业。对从事技术工种的学徒,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学徒期进行培训。对转岗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进行培训,达到相应职业技能要求后再上岗。
规定强调,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再上岗,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